马鞍山机动车驾驶人体检地点一览
08-24     浏览量:391
经市公安机关与市卫健部门沟通协调,现将具有机动车驾驶人健康体检资质范围予以明确:初次申请、增加准驾车型,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体检证明等驾驶证业务的,可以到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体检。
具体医疗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德驭医疗马鞍山总医院有限公司
马鞍山十七冶医院
马鞍山美年大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综合门诊(健康体检中心)
马鞍山协和医院体检中心
马鞍山诗城中医医院
马鞍山戴氏骨科医院
含山县人民医院
和县人民医院
和县济民医院
和县中医药
当涂县人民医院
当涂县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综合门诊部(健康体检中心)
马鞍山博望新城中医医院
我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健康体检条件的,可向市卫健部门申请健康体检许可,开展健康体检工作。
注:
1.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其身体条件证明仍须由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
2.对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出具虚假身体条件证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停止认可该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出具的驾驶人体检证明,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查,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责任。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推动与医疗、体检机构信息联网,通过互联网传递申请人身体条件证明,进一步方便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